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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年制大专新生缴费须知

发布日期:2016-08-14    作者:招生办     点击:

2016年三年制大专新生缴费须知

一、缴费项目

1、新生缴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预收)。

2、课本资料费、保险费、生活用品费等代收费项目在入学时按实际价款收取。

二、缴费方式、时间

新生采用银行柜台缴费方式缴费。我院委托建设银行汕尾市分行统一代收学杂费,请同学们到建设银行网点缴费,然后凭缴费后的代收费凭证到学院报到。

1、各位同学务必于2016年9月 8 日前到建设银行任意网点按学院的收费标准及时、足额地缴交应缴费用。“代收费凭证”可在建设银行缴费网点索取。

2、中国建设银行“代收费凭证”请参照以下“样本”填写:

3、学院不受理其它的缴费方式。

三、报到

1、学生凭缴费后银行打印的“代收费凭证”第二联按规定日期报到注册,并以班为单位将收齐的“代收费凭证”第二联交财务处。

2、“代收费凭证”是学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依据,请妥善保管。凡已成功缴费的学生,我院将按财政部门要求到指定银行打印《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并于11月底之前通过各系辅导员发放给学生。

四、其他事项

1、学生在广东省内建设银行网点(深圳除外)缴交学杂费,免手续费

2、学生缴费时一定要按要求填写“代收费凭证”,如因收款单位、身份证号学生本人姓名填写有误或不完整而导致缴费不成功的,责任由学生负责。

3、为方便往后缴费,新生注册后,学院将统一为学生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学智卡”作为今后缴交学杂费和发放奖助学金的指定银行卡,因此,注册时需提交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双面复印)1份,以班为单位收齐后统一上交财务处。

五、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年)

系部

专业

学费

住宿费

合计

海洋工程系 机电工程系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6410

720

7130

应用电子技术

6410

720

7130

智能产品开发

6410

720

7130

电气自动化技术

6410

720

7130

船舶通信与导航

6410

720

7130

信息工程系

数学教育(师范)

5250

720

5970

计算机网络技术

6410

720

7130

计算机应用技术

6410

720

7130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6410

720

7130

软件技术

6410

720

7130

艺术与设计系

学前教育(师范)

5250

720

597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0000

720

10720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10000

720

10720

室内艺术设计

10000

720

10720

经济管理系

市场营销

5250

720

5970

电子商务

5250

720

5970

会计

5250

720

5970

工商企业管理

5250

720

5970

旅游管理

5250

720

5970

外语外贸系

英语教育(师范)

5250

720

5970

应用英语(跨境电商)

5250

720

5970

商务英语

5250

720

5970

旅游英语

5250

720

5970

人文社科系

语文教育(师范)

5250

720

5970

小学教育(师范)

5250

720

5970

文秘

5250

720

5970

注:我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住宿费缴费说明:银行缴费时预交720元住宿费,报到注册安排住宿后,按所住宿舍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多退少补)。(带空调的收费标准为每生720元/年;不带空调的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500元/年;B区01、02栋住宿费标准为每生400元/年,党校学员楼C02住宿费标准为每生700元 /年)。

咨询电话:建设银行06603362122

学院财务0660338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