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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自主招生补充简章

发布日期:2019-10-02    作者:招生办     点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特对报名和考试时间调整如下:

一、延长考生报名时间

(一)9月26日-30日期间已完成高考报名、志愿填报与报考资格审核手续的考生,请于10月1-9日期间到汕尾职业技术学院A区招生办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志愿确认及领取准考证,复核须携带证明材料有:

1. 审核单位在资格审核登记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后的《广东省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2.广东省户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3.广东省户籍退役军人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4.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持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5.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参保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参保证明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9月26日-30日期间未完成高考报名、志愿填报与报考资格审核手续的考生,可于10月8日-15号继续办理高考报名、志愿填报及资格审核手续,并于10月15日前到我院招生办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志愿确认及领取准考证,具体复核材料同上。

二、考核时间调整

原定于10月13日的考核时间调整为10月19日9:00-11:30,地点为汕尾职业技术学院A区实训大楼。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