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站点收藏

五年制大专

五年制大专

当前位置: 首页 >> 五年制大专 >> 正文

参加我院2018年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术科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日期:2018-03-23    作者:招生办     点击:

参加我院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术科考试

考生须知

一、参加术科考试考生于2018年4月15日上午8时携带考试材料到汕尾职业技术学院A区艺术楼一楼考生接待处审核材料。

携带材料如下:1.术科考试登记表(14日下午在考场一楼领取并填写好,贴小一寸彩色近照1张);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3.准考证。

其中准考证号、姓名须与考生本人准考证信息相符;联系电话必须是本人家庭固定电话或家长移动电话,以保证录取时能及时通知考生本人。不参加术科考试者不能参与艺术类专业录取。

二、考生材料审核完毕后进入候考室准备考试,按秩序在引领人员的带领下进入考场,上午8:30开始考试,下午2:30开始考试。考生家长在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请到艺术楼102教室休息。

三、音乐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加试所需的乐器,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须自备;美术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须自带画夹(或画板)、小铁夹(用以固定画纸在画板上)、铅笔、小刀、橡皮等绘画用品。

四、考试内容:

1.音乐教育专业:

①基本素质: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简谱视唱,音准、节奏模唱,舞蹈动作模仿;

②专项基础:A:自选歌一曲;B:加试钢琴或其他乐器。

2.美术教育专业:

①基本素质: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色彩辨识能力。

②专项基础:A:人物速写(20分钟);B:静物素描写生(2小时)。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