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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制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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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五年制大专班单独招生考试简章

发布日期:2016-05-05    作者:招生办     点击: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五年制大专班单独招生考试简章

(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一、学校简介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汕尾市人民政府创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设有海洋工程、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人文社科系、外语外贸系、经济管理系、艺术与设计系及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公共课教学部六系二部,开设了与之相应的30个专业(含方向)。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风光旖旎的粤东滨海城市--广东省汕尾市城 区,学院现有校园面积约700亩,建筑面积9.4万平方米。校园内,绿草茵茵,花木葱茏,景色宜人。优美校园环境,为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 境。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元/学年)

培养目标

英语教育

150

前三年3400

培养中小学从事英语教学的英语教师

后二年5500

数学教育

100

前三年3400

培养中小学从事数学教学的数学教师

后二年5500

学前教育

150

前三年2900

培养学前教育机构从事教育、保育和研究工作的教师或管理人员

后二年4500

音乐教育

100

前三年5000

培养中小学从事音乐教学,组织课外文艺活动和竞赛工作的音乐教师

后二年6000

美术教育

100

前三年5000

培养中小学从事美术教学,组织课外活动和作品展出与评比工作的美术教师

后二年6000

体育教育

100

前三年4300

培养从事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竞赛工作的中小学体育教师或管理人员

后二年5500

现代教育技术

100

前三年3400

培养从事教学媒体软件开发和教学系统设计制作、电化教学设备运用及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的教师或管理人员。

后二年5500

注:1. 农村户口学生(含随迁子女)和本市非农户口学生(除城区香洲、凤山、新港三个街道外)前三年免学费,外市非农户口学生参照粤财教[2013]54号文执 行。政策如有变化,参照最新文件执行。2、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3.音乐、美术、体育专业需参加术科面试;3. 住宿费每年每生720元。

三、招生对象

二、招生对象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学校3年完整学籍。

四、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考试费

1. 网上报名:2016年3月20日-25日考生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招生报名系 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按系统要求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情况(含个人信息、报考志愿、 考试地点和现场确认报名点等),并认真核对录入是否正确。

2. 报名确认:选择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作为考试考场的考生必须在3月26日-27日到我院设置的确认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我院指定在校本部A区(26日-27 日)、惠东县教育局(29日-30日)报名点交纳报考费、电子摄像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考生可就近选择报名点进行确认。其他时间请与我院招办联系。

3.报名材料:携带网上预报名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原件(二者之 一即可),往届生提供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还应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填写好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 报名资格审核表》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含复印件一份)。

4.考试地点:文化课考试地点在本校(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为准)。音乐、美术专业术科考试设在本校B区教学楼、体育专业考场设在本校田径场。

5.报名考试费: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每生每科25元,文化课按3科收取;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按2科收费。报名费在报名确认时向考点缴交(以本校作为确认点的可携带银联卡刷卡缴费)。

6.准考证:考生在开考前一天(4月15日)到本校招生办(林伟华科学楼3楼招生办公室)领取。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文化课

4月16日上午

8:30-10:10

英语

10:40-12:20

数学

4月16日下午

15:00-17:00

语文

术科面试

4月17日

8:30—12:00

音乐、美术、体育术科

14:30—18:00

六、术科面试方案:

(1)音乐教育:

①基本素质(30分): 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简谱视唱,音准、节奏模唱,舞蹈动作模仿;

②专项基础(70分):A:自选歌一曲;B:加试钢琴或其他乐器。

(2)美术教育:

①基本素质(30分):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色彩辨识能力。

②专项基础(70分):A:人物速写(20分钟);B:静物素描写生(2小时)。

(3)体育教育:

①基本素质:10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原地);

②专项基础:(以下任选一项)200米、铅球、跳远、篮球、乒乓球、排球、足球。

七、录取办法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音乐、 美术和体育专业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并对参加其他院校组织的术科成绩给予互认。录取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八、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一、二年级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表彰品学兼优的学生。

九、招生联系方式

电 话: 0660-3386864

传 真: 0660-3396865

学院网址: http://www.swvtc.cn

招生网址: http://zsb.swvtc.cn

招生咨询QQ群:87861010 招生咨询QQ:3265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