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 费 须 知
一、缴费项目
(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粤财教〔2013〕54号)精神,凡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可享受免除中等职业教育期间学费政策。因此,新生缴交的费用包括:
1、城市户籍学生应缴:学费+住宿费。
2、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应缴:住宿费。
3、所有学生的课本资料、保险费、生活用品、网络使用费等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在入学时用现金缴交。
(二)2016级五年制新生注册预缴学杂费720元。
二、缴费方式
新生注册缴费采取银行柜台缴费方式。我院委托建设银行汕尾市分行统一代收学杂费,请同学们到建设银行网点(深圳市除外)缴费,然后凭缴费后的代收费凭证到学院报到。
1、各位同学务必于2016年9月8日前到建设银行任意网点预缴学杂费。“代收费凭证”在建设银行缴费网点索取。
2、中国建设银行“代收费凭证”请参照以下“样本”填写:
三、缴费注册
1、学生注册入学后,凡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所预缴的学杂费转为住宿费,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如没在学院住宿则退还预缴费。
2、为确保《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落实到位,在可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名单公布后,将按《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收取城市户籍学生的学费。
3、学生注册报到后,学院统一为学生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学智卡”作为今后缴交学费、退费和发放奖助学金的指定银行卡。因此,报到时需提交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双面复印)1份,若没有办理身份证的学生,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A4纸双面复印)各1份一并交到各班的报到处。
4、已缴费注册的学生,财务处将按财政部门要求到指定银行打印《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并于11月底之前通过各系辅导员发放给学生。
五、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 学费(元/生.学年)
| 预缴住宿费(元/生.学年)
| 合计
| 英语教育
| 3400
| 720
| 4120
| 数学教育
| 3400
| 720
| 4120
| 音乐教育
| 5000
| 720
| 5720
| 美术教育
| 5000
| 720
| 5720
| 学前教育
| 2900
| 720
| 3620
| 现代教育技术
| 3400
| 720
| 4120
| 体育教育
| 4300
| 720
| 5020
| 说明:住宿费收费标准:
1.普通学生宿舍(带空调)720元/每生.学年
2.普通学生宿舍(不带空调)500元/每生.学年
3.市委党校学员楼(不带空调)750元/每生.学年
4.住宿费在学生报到入学后根据宿舍安排情况在预缴费中扣除,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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