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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制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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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五年制大专新生缴费须知

发布日期:2016-08-14    作者:招生办     点击:

缴 费 须 知

一、缴费项目

(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粤财教〔2013〕54号)精神,凡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可享受免除中等职业教育期间学费政策。因此,新生缴交的费用包括:

1、城市户籍学生应缴:学费+住宿费。

2、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应缴:住宿费。

3、所有学生的课本资料、保险费、生活用品、网络使用费等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在入学时用现金缴交

(二)2016级五年制新生注册预缴学杂费720元。

二、缴费方式

新生注册缴费采取银行柜台缴费方式。我院委托建设银行汕尾市分行统一代收学杂费,请同学们到建设银行网点(深圳市除外)缴费,然后凭缴费后的代收费凭证到学院报到。

1、各位同学务必于2016年9月8日前到建设银行任意网点预缴学杂费。“代收费凭证”在建设银行缴费网点索取。

2、中国建设银行“代收费凭证”请参照以下“样本”填写:

三、缴费注册

1、学生注册入学后,凡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所预缴的学杂费转为住宿费,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如没在学院住宿则退还预缴费。

2、为确保《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落实到位,在可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名单公布后,将按《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收取城市户籍学生的学费。

3学生注册报到后,学院统一为学生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学智卡”作为今后缴交学费、退费和发放奖助学金的指定银行卡。因此,报到时需提交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双面复印)1份,若没有办理身份证的学生,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A4纸双面复印)各1份一并交到各班的报到处。

4、已缴费注册的学生,财务处将按财政部门要求到指定银行打印《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并于11月底之前通过各系辅导员发放给学生。

五、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学年)

预缴住宿费(元/生.学年)

合计

英语教育

3400

720

4120

数学教育

3400

720

4120

音乐教育

5000

720

5720

美术教育

5000

720

5720

学前教育

2900

720

3620

现代教育技术

3400

720

4120

体育教育

4300

720

5020

说明:住宿费收费标准:

1.普通学生宿舍(带空调)720元/每生.学年

2.普通学生宿舍(不带空调)500元/每生.学年

3.市委党校学员楼(不带空调)750元/每生.学年

4.住宿费在学生报到入学后根据宿舍安排情况在预缴费中扣除,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