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站点收藏

普通高考

春季高考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通高考 >> 春季高考 >> 正文

2017年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10日开始征集志愿

发布日期:2017-04-10    作者:招生办     点击:

我省2017年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第一次录取于4月9日结束,多数院校已完成了招生计划。但因部分考生志愿不平衡,有部分高校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文理科共有约1.4万多个计划需要征集志愿,其中文科7000多名,理科7000多名。省招生办将于4月10日17:00公布有关高校缺额专业计划情况(省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官网公告栏),组织未被录取的资格线上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二次录取。征集志愿资格线为:文科125分,理科120分。

该次征集志愿时间为4月10日17:00-11日17:00(4月11日17:00截止)。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志愿。本次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征集志愿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文科类、理科类参加本次征集志愿的考生可填报7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4月10日17:00起,考生可通过省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电信声讯台、互联网或直接到当报名点查询录取结果。未被录取且学科成绩在省招生办公布的各类别征集志愿资格线上(含)的考生可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或到各市、县(区)招生办查询具体的院校名单和专业计划情况。4月10日17:00-11日17:00,省教育考试院将开放“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

(http://www.ecogd.edu.cn/pgks),供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上网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以上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确认志愿工作,并于4月12日10:00前到报名点办理签名。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提醒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如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无效。考生填报的志愿一旦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4月12日组织高校进行二次录取时,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征集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院校志愿无效。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未被录取且有意向参加二次录取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该批次志愿。被录取考生可不再参加普通高考。